咨询电话15801650033

  1. 您现在的位置:首页
  2. 信息公开
  3. 制度建设

北京和之平公益基金会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理制度

添加日期:2021-09-06 09:44:36  点击:  作者:北京和之平公益基金会

  为提高北京和之平公益基金会(以下简称基金会)有效预防、积极转化和妥善处置网络舆情的综合应对能力,维护基金会的社会公益形象和公信力,结合工作实际,制定本制度。

  第一条  舆情是指,通过报刊杂志、广播电视、网络论坛、微博、微信等媒体形式反映出来的,引发社会关注的,事关基金会、受助方、捐赠方、合作方的热议言论、重大事件及热点事件。

  第二条  秘书处在理事会的领导下,负责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理,实行专员负责制。

  办公室、项目部、财务部全体工作人员依据自身工作职责参与监测、研判应对,及时汇总、梳理国内基金会的舆情现状与对策,有效预测、预防、处置重大舆情;一般舆情,由舆情专员及时处置并书面报告秘书长;重大舆情,由秘书处第一时间提出应对方案,报理事长或召开理事会审定。

  第三条  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理应遵循下列原则:

  (一)预防为主。秘书处负责日常的舆情关注,对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早发现、早关注、早纠正。

  (二)及时恰当地纠正。对于出现的舆情事件,要做到:尊重事实,把握节奏,掌握分寸,争取主动,力求负面影响最小化。

  (三)灵活应对。分类研判,分级应对,正面引导,防止炒作。

  第四条  舆情监测分为日常监测、事中监测、事后监测:

  (一)秘书处负责日常监测、通报等,同时进行阶段性总结并汇报给理事长。

  (二)出现舆情时,秘书处专员立即汇报给秘书长,秘书长立即汇报给理事长;在理事长的指导下,秘书处承担舆情过程中的监测、研判和应对工作。

  (三)坚持事后监测,掌握舆情走向,舆情削弱、消失后转为日常监测;舆情没有削弱,要始终保持关注,同时做好预案;舆情升级、加重的,及时汇报给理事长,调整应对策略。

  第五条  舆情处理工作依据舆情类型,分类处理:

  (一)舆情类型主要包括:受助方的权益事件,专项资金违规操作引发的事件,捐赠方引发的事件,内部治理和管理引发的事件等。

  (二)对于因受助方学校、学生等权益受损而引发的事件,要尽快联系并获取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支持和帮助。

  (三)对于由专项资金违规操作使用而引发的事件,专项资金负责人迅速做出说明,消除影响,改正过错,甚至停止项目、进行整改。

  (四)对于捐赠方个人或者企业等单方面的信誉问题,要督促其尽快澄清事实;对于给我方造成的损失,可提出补偿、赔偿意见;对于对方提出的合理支持和澄清,基于以往的协议执行情况,应斟酌考虑,提出建议。

  (五)对于由内部治理、内部管理引发的舆情,首先进行内部管理的治理和整顿、规范内部管理制度、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和整治,将治理过程、治理效果进行展示和回应,同时予以必要承诺。

  第六条  秘书处负责研判舆情等级,提出应对意见,报告理事长并经同意后,适时、适当地进行回应:

  (一)主要依据事实是否清楚、项目执行是否合规、公众关注度是否广泛、是否存在恶意炒作等因素综合分析,研判影响的程度是属于轻微、较大还是严重等。

  (二)影响轻微的保持关注,可以不做回应;影响较大的,主要是合作方过错的,协调、支持对方做出回应;需要公开回应的,由秘书处按照统一口径进行回应。

  第七条  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修订和解释。

  第八条  本制度自2017年7月15日一届二次理事会批准后施行。